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工会风采 > 党务活动 >

江陵县职教中心 江陵县实验高中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老潘 发布时间:2016-05-23 浏览次数: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风办关于2016年度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鄂办文【2016】13号)精神,教育系统被列为2016年度全面督查对象。为做好有关工作,根据县教育局《2016年度全市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率先、进位、升级、奠基”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民生等方面内容,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实、为政不廉等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教的教育发展环境,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实现“十三五”教育发展良好开局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保证。
二、督查对象
学校各处室、各年级组,全体教师
三、督促检查内容
1、主体责任方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推进“主体责任问责年”活动,领导班子是否带头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发挥表率作用;是否对教师收受校服、饮用奶、商业保险、教材教辅劳务费、回扣等行为进行整治,主动积极担当治理教育“五乱”“六害”问题的主体责任等。
2、依法治校方面。是否坚持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校出台的制度规定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是否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不违规乱招班、乱补课、乱收费。是否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严格招生计划。
3、服务师生方面。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否严格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范围、标准,坚持科学自愿和非盈利原则;是否严格执行教辅材料使用管理规定,落实“一科一辅”要求;学生资助政策及程序、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资金到位、投诉及处理等情况是否公开;校园安全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制度是否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常态化、制度化,是否认真开展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学校与社会沟通渠道是否畅通,家长委员会制度和教师家访制度是否落实;办学理念、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是否得到学生及家长的认可。
4、师德师风方面。是否将师德师风建设列入教师聘用和考核体系;教师是否关爱学生,是否坚持依法从教,做到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侮辱学生;是否做到不以权谋私,不收受和索要学生及家长的钱物和有价证券、购物卡;是否做到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不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等。
四、督促检查步骤及时间安排
全面督促检查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分类督查、上下联动、破立并举、堵疏结合”的原则,在市教育局的统一组织下,在我校同步进行。督促检查工作分四个阶段,从4月中旬开始,至12月上旬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0日—5月10日)
学校校委会专题学习关于2016年度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工作;召开动员会,制定学校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在5月15日前将方案报送教育局监察室。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11日—8月31日)
1、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征求各方面对学校履职尽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两代表一委员”的联系沟通,主动汇报征求的意见建议。
2、开展明察暗访。省纠风办将对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明察暗访,县教育局也将组织明察暗访,我校要积极配合,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整改到位。
3、主动公开承诺。要认真梳理问题,就群众和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作出整改的具体承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6月25日前,我校将查找问题情况书面报县教育局监察室。
(三)集中整改阶段(6月1日—10月31日)
1、坚持边查边改。要把边查边改、边改边查贯穿于督促检查工作全过程,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深入分析原因,抓好整改落实,并逐步形成制度加以规范。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承诺事项,要重点进行整改兑现。对查找的突出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和分类,及时将各阶段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报市教育局监察室。
2、加强督导检查。坚持上下联动检查。学校要坚持抓本级、带下级,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将承诺事项兑现、自查和收集问题整改到位情况、群众对投诉问题解决满意度作为督查重点和衡量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成果的重要标准,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总结阶段(11月1日—12月10日)
学校组织对督促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巩固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并在11月25日前向县教育局督察室报送工作总结。
五、监督与评议
(一)主动配合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学校要积极配合纠风办组织的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科学合理确定调查对象,确保调查的客观性、公正性。
(二)积极参加“电视问政”“行风热线”“纠风在行动”等活动,主动接受社会评价,及时督办整改,及时反馈结果。
(三)认真接受集中评议。按照纠风办要求,及时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督查员和服务对象沟通汇报,配合组织好集中民主评议。
六、督促检查结果运用及整改问责
年底,根据省纠风办和县教育局对我校督促检查和综合考评结果,结合第三方监督服务对象测评、集中民主评议、平时工作评价等情况,对全体教师形成督促检查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
此次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结果将作为学校领导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文明行业(单位)评选挂钩,并在省级主要媒体通报。市纠风办将对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件或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接受督促检查是推动教育发展的直接动力,是教育综合改革落地的重要保障,是加强教育系统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江陵县职教中心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
组  长:范方华
副组长:罗于珍 余  春  张绪万 樊友良 禹黎明 王齐民
成  员:各处、室、部主要负责人及各支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党员活动中心。
办公室主任:潘芝忠
工作专班人员:黄昌海 曾  祥
(二)强化责任,严肃纪律。学校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负责管好分管领域,把履职尽责各项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去,把握节奏力度,周密部署安排,推进任务落实。对在第三方明察暗访中发现、电视问政和“行风热线”曝光、专项整治中受理的投诉问题,学校将督促及时整改。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调查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学校将向县教育局请示汇报,充分运用报纸、学校电视台、短信微信、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群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和成效,积极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增进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教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注重结合,务求实效。要把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与“三抓一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相互促进,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督促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不等不靠、立行立改。要常抓不懈,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依法履职尽责,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附:
江陵县职教中心     江陵县实验高中
2016年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主要工作安排
 
阶段
(时间)
主要工作安排
动员部署阶段(4月10日—5月10日) 1、组织学习。专题学习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动员会会议、文件精神。
2、制定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工作计划安排表。
3、动员部署。召开动员会,部署我校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
4、上报情况。向县教育局督察室报告前期工作情况。
查找问题阶段(5月11日—8月31日) 5、广泛征求意见。采取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对我校履职尽责工作意见和建议。听取“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
6、积极参与电视问政、“行风热线”、“纠风在行动”等活动,听取群众意见。开展学校开放日活动,面对社会和学生家长,征求家长意见和建议。
7、开展自查。就我校在履职尽责方面的薄弱环节和不正之风问题开展自查。
8、积极配合明察暗访。积极配合纠风办的明察暗访,虚心接受批评和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邀请行风监督员,组织开展各类监督检查活动,充分发挥监督员对教育系统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作用。
9、公开承诺。认真梳理问题,就群众和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作出整改的具体承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10、开展专项整治并接受上级单位重点抽查。做好我校校服、饮用奶、商业保险、教材教辅专项整治活动的全面自查工作,积极配合省教育厅做好重点抽查工作。
11、讲评阶段性工作并上报情况。召开会议,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讲评通报,对问题责令整改。将查找问题情况书面报教育局监察室。
集中整改阶段(6月1日—10月31日) 12、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对查找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和分类,研究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制定整改方案。
13、集中整改。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抓好问题整改,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整改工作力度和督促检查效果。
14、加强督导检查。坚持抓本级、带下级,抓处室、带基层,深入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15、上报阶段性工作情况。结合工作进度,将查找的问题及整改意见报告教育局监察室。
16、主动配合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积极配合纠风办组织的第三方机构第三方抽样调查,科学合理确定调查对象。
17、接受评议。配合做好纠风办组织的第三方监督、集中民主评议、服务对象测评、平时工作评价工作。
总结阶段(11月1日—12月10日) 18、总结工作。召开工作总结会议,肯定成绩,总结不足,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19、报告工作。11月25日前,向县教育局报送2016年度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情况。
20、报送整改反思报告。学校针对查找和整改问题情况及时报送问题整改反思报告。
21、建章立制。总结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