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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课改平台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改版内容说明

来源:江陵县实验高级中 发布时间:2013-01-10 浏览次数:
一、 评价选项发生了变化
 
1、评价选项ABCD,变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2、评价内容由原来评价15个二级指标变为评价6个一级指标。
 
3、一级指标和主要观测点内容由省级用户默认给出,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修改一级指标和主要观测点的内容。 
 
二、 评价过程发生了变化
 
增加教师评价过程,去掉原来的班级审查过程;评价主体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的权重:学生互评50%,教师评价50%。
 
原始评价流程:自评---互评---班主任评语---班级审查---年级审查---学校认定
 
新评价流程:自评---互评---教师评定---班主任评语 ---年级审查---学校认定
 
三、 评价形式的变化
 
将原分组评价改为按学籍班评价。学籍班按每班上限60人、下限5人进行设置,超过60人或少于5人的班级将无法开启素质评价。
 
注:超过60人的班,请学籍管理员提前处理好分班工作,将班级进行拆分。(例如:某班61人,分为30人、31人二个班或分为40人、21人二个班,分班班级人数上限不超过60人即可。)
 
四、 证明材料
 
自评环节,学生评价相应的指标时,如果上传文字说明以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电子文档,系统自动将该指标评为“优良”,在之后的学生互评以及教师评价环节则可选取“优良”、“合格”或“不合格”,学生互评以及教师评价均可查看该生上传的证明材料;如果没有上传文字说明或相应证明材料的电子文档,系统自动将该指标评为“合格”,在之后的学生互评以及教师评价环节则只能选取“合格”或“不合格”。
 
五、 新增用户功能
 
1、学生用户
 
新增上传证明材料。
 
2、教师用户
 
新增教师评价功能。
 
3、学校用户
 
(1)A比例控制功能。
 
(2)小工具中,可以导出学籍在本校未完成素质评价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