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级部设置 > 中职教育 > 职教社团 >

江陵县职教中心乒乓球社团

来源:中职部 发布时间:2015-09-16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任务
为贯彻教育方针,弘扬阳光体育运动精神,活跃校园业余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运动技战术水平,为我校乒乓球爱好者提供一个交流平台,加强与校内外团体的沟通与交流,成立江陵县职教中心乒乓球社团。社团将作为正式团体开展活动,为会员提供乒乓球技能辅导、训练等活动。
第二章    成  员
第二条、凡在册学生,承认乒乓球社团章程,愿意加入社团并在其中积极训练,执行社团的决定,热爱乒乓球运动,即可加入乒乓球社团。
第三条、成员义务
一、遵守本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
二、努力学习乒乓球知识,提高专业素养。
三、接受并完成本社团委托的任务。
四、积极支持和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自觉维护社团的名誉和形象,在广大同学中扩大社团的影响。
六、有维护本社团利益、爱护本社团公共财物、为本社团争光的义务。
第四条、成员权利
一、参加社团的相关会议和各种活动,接受教育和培训。
二、有批评和监督本社团各项工作的权利。
三、有对社团建设提出意见与建议的权利。
四、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五条、成员不遵守本社团章程及相关规定、无故不参加社团活动的,经例会讨论决议是否取消该成员会员资格。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权
第六条
1.部长一名,负责社团的统一管理工作。
2.副部长一名,负责日常活动的具体实施和会员的组织安排。
3.宣传部(主要负责活动的宣传工作)。
4.外联部(主要负责社团对外的联系等)。
5.活动组织策划部(策划活动方案开展组织工作)。
第四章    纪律
第七条、社团会定期不定期地进行一些友谊比赛与训练,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会保证足够的比赛与训练时间。全体队员在没有特殊情况下都必须准时到达指定地点,不得无故缺席。若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教练或队长请假。
第八条、队员比赛、训练时必须要严格服从教练、队长的安排和指挥。在比赛场上不得公开指责队友,否则立即由教练安排下场,情节严重者开除出队。
第九条、全体队员应遵守社会公德和体育道德,尊重比赛对手。作为业余比赛,是以锻炼和娱乐为根本目的。比赛中应尊重裁判的判决,不允许出言不逊,喋喋不休,更不允许做出报复伤人行为;场上一旦出现过激行为和倾向,教练和队长必须及时做出人员调整,避免事态恶性发展。绝对不允许在参与社团活动过程中与他人打架、斗殴。
第五章    活动
第十条、乒乓球社团的活动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的精神,并依据本会章程,有计划地开展和组织。
第十一条、活动内容和时间
一、乒乓球基本技、战术并组织参加各类乒乓球比赛
二、周三下午15:40—17:20训练,每次两小时左右。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与制定
第十二条、乒乓球社团根据发展情况及实际情况,及时对章程经行修改。
第十三条、章程要通过社团大会讨论通过才能生效。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江陵县职教中心社团。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江陵县职教中心社团核准之日生效。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江陵县职教中心合唱社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