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我校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
来源:校办 发布时间:2015-07-02 浏览次数:次
中国共产党江陵县委会员
江文(2015)4号文件
关于命名表彰2013-2014年江陵县文明单位的决定(2015年5月13日)
根据《湖北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学校申报,逐级考核推荐,县文明办初审,县文明委研究,县委、县政府决定,授予江陵实验高级中学“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江文(2015)4号文件
关于命名表彰2013-2014年江陵县文明单位的决定(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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